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湛江雷州通用航空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5日)。Pg电子平台网址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选址位于湛江雷州市龙门镇谢家村北侧,总占地约6.64公顷。本项目属于B类通用机场,功能定位为地区服务型的起降点,主要从事海上石油工作人员运输以及应急台风撤离等作业内容。项目包括飞行区、机库等主体工程以及动力中心、助航灯光、气象观测场、撬装式加油装置等辅助工程。其中飞行区建设东西向230米×31.5米跑道型FATO,在FATO安全区南侧规划189米×42.5米停机坪,满足四个直升机位停放位置布置。项目目标年(2030年)旅客吞吐量40000人次,年起降架次4800架次。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目标年评价范围内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均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1988)相应标准要求。各敏感目标LAmax值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 87-2023)中C.3.2.6的89dB(A)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合政府加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控制。(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项目选址及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涉及雷州半岛的鸟类主要迁徙路线及候鸟关键栖息地,未发现鸟类聚集性繁殖栖息的区域,项目附近分布的鸟类为广布种和常见种。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主要保护措施为加强环境管理,严控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期,开展生态恢复,尽量避开候鸟栖息越冬时间,减缓对鸟类的影响。开展航空基地鸟情监测和鸟类影响研究,联合科研机构持续监测航空基地周边及迁徙路线鸟类动态,采取动态调整航班、极端天气减少固定光源等措施减缓对保护鸟类的潜在影响,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机库地面和直升机清洗废水、撬装式加油装置初期雨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在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投产前定期拉运至龙门镇污水厂处理,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来自飞机尾气和撬装式加油装置无组织挥发气体,飞机尾气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撬装式加油装置配备有二级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挥发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采取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土壤的污染,包括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涉及物料储存的撬装式加油装置、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隔油池等区域应做好防渗层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对破损的防渗层进行修补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周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源头控制,对场地区内各构筑物划定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性采取防渗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机务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相应的防治和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八)环境风险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撬装式加油装置泄漏发生火灾事故引起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设立监测探头,对易燃易爆气体进行实时监控;在加油区设置火灾监控报警器。本项目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发生泄漏、火灾后,所有漏油及废水均被围堰收集,不排入外环境。撬装式加油装置围堰内设置硬化地面且下设防渗层,漏油及废水不直接与土壤接触,设立事故池。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