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稀美资源(雷州) 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 绿色制造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 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 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你单位报批的《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C区。项目采用湿法冶炼技术,经分解浸出、萃取、中和沉淀、冷却结晶、水解、洗涤烘干、煅烧等工序,生产高性能钽铌产品3000吨(其中钽产品900吨/年、铌产品2100吨/年);通过废水资源化治理方式回收制取副产品9120吨/年(其中氟硅酸钾3050吨/年、氟化铵1500吨/年、氟化氢铵2500吨/年、氟钛酸钾400吨/年、氯化钙1500吨/年、锡精矿120吨/年、氢氧化锡20吨/年、粗钨酸30吨/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初审意见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内容和防治污染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喷淋吸收+除雾”、“喷淋吸收+除雾”、“喷淋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后达标排放,工艺废气中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对于工艺废气与工业炉窑废气合并排放的排放口,氟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较严值,氨、Pg电子平台网址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执行《湛江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湛环〔2023〕299号)中的“新建干燥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采用“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后达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备用柴油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自带水喷淋处理装置,尾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食堂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原料、物料应存放于仓库或储罐。项目应采用封闭式结构生产设备,出气口与管道采用硬连接,生产槽内维持负压;生产设备四周应采用箱式围蔽、整体负压收集等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经综合回收(钛锡钨回收、氟盐制取、氯化钙蒸发;铵盐蒸发、汽提蒸氨)后,产生的冷凝水和脱氨后水再经过“深度除氟+调整PH”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989-2017),铀、钍浓度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限值要求,镭-226浓度达到《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GB23727-2020)限值要求及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C区公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严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合理划分厂区内防渗区域,车间地面均应水泥硬化,设置有效的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对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红树林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项目对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红树林影响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明确的各项工作责任,切实保护好红树林。

  (四)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措施。超过免管水平的尾矿渣(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送厂内尾渣库暂存,每年年底前必须将全部尾矿渣交具备条件的填埋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伴生放射性物料存放于仓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伴生放射性粉尘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含铀、钍粉尘排放限值和厂界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氡浓度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控制指标要求(500Bq/m3),重点关注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为5毫希沃特。

  落实《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的规定;加强对物料堆场、工作场所、产品仓库、厂区(外)土壤和周边水体的辐射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七)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有毒有害物质贮存、防泄漏和截流收集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件发生。

  (八)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Pg电子平台网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本项目建成后,NOx、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27吨/年和2.1吨/年以内。根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性能钽铌氧化物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的报告》,本项目NOx和VOCs总量指标分别来源于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雷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量减排形成的NOx可用总量和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VOCs可用总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经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